在租赁合同中,租赁物坏了应由谁承担责任啊

时间:2023-09-19 作者:成都律师

租赁合同中,租赁物坏了应当由出租人承担责任,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,出租人须对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,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,包括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。租赁物损坏由承租人造成的,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,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条
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第七百一十一条 
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。
第七百一十三条
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。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,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,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。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,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。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,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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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坏了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担责任,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例如双方约定由承租人来担责的,则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二条
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七百一十三条
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。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,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,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。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,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。
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,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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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租赁合同中,租赁物坏了一般应当由出租人承担责任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若当事人约定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,由承租人担责,则按其约定来处理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二条
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七百一十三条
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。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,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,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。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,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。
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,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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